等等。

    每个人都是自负的,就像艺术家一样,哪怕他们嘴上没说,但是心里最满意的一定是自己的作品,绝不可能的是别人的。文人相轻是怎么来的?还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是这群人中最好的?

    那么,这个案子有没有可能只是因为自己的满意而忽略了一些合理性的问题??!!

    周末在车上调整了一下身体,努力的通过会议去思考整个案件中的部分,随后……他开始觉得案件中引以为傲的分析居然有了漏洞!

    唰。

    周末的双眼瞬间瞪了起来。他发现自己的分析太疯狂了,因为他的分析中有很多因素根本不可控。

    这个不可控因素的源头,就是脖颈上的伤口。

    从案件上来看,凶手的手法是十分严谨的,在这么严谨的手法之中,会有割破脖颈这个步骤存在吗?更合理的步骤应该是什么?更可控的步骤是什么?

    是手腕!

    脖颈一旦割破,光是顺着血管喷出来的血液就足以让贾斯丁陷入震惊之中,这种疯狂的手法会让贾斯丁产生恐惧,只要稍有不慎,分秒之差就可能送凶手下地狱。手腕不同。哪怕贾斯丁当下没有任何反应,又或者干脆看着凶手去死,他还能自救,难道。这个不该是一个严谨的人准备好的后手吗?

    至于地面上的血迹滴落分析就更好解释了,凶手在面对贾斯丁的时候将手举起,手腕内侧冲着贾斯丁展示时,手腕部位自然而然与脖颈平齐,喷溅的血滴又会和勃颈处有多大差别?

    还有那件血衣,很可能是凶手在出血后为了让血流减慢而脱下衣服缠在手腕上。只要血衣脖颈处的位置恰好缠在伤口上,一个巧合就能让整个案件的走向改变。

    唯一的区别在于,如此一来血衣的后背处内侧是否有血迹沾染将成为案件转折的关键。

    对了,鉴证科的鉴证报告,要知道这一切,看一眼鉴证科的鉴证报告就能完全知晓,可是,当时的自己在和康纳斯的争斗中离开了凶杀科,紧接着‘金泰熙案’便涌到了眼前,之后的军火案、中情局、国土安全局、杀警案之前的所有线索连成串的出现,至今为止自己还没看过鉴证报告一眼!

    “劳伦斯!”

    周末突然从堆在副驾驶位置的座椅上坐了起来,他开口问道:“你看过鉴证科的鉴证报告吗?有关那件血衣的!”

    “没有啊?”劳伦斯回应道:“当时这件案子一直在康纳斯手里,看过鉴证报告的人只有康纳斯他们三个,我们这些人都是听吩咐的。”

    “快,回凶杀科!”

    嗡。

    公路上,劳伦斯用力踩下油门,休旅车疯狂前窜,在马上就要回到警探局的路上再次提速。

    五分钟以后,高速行驶的车辆忽然减速,顺着公路直接拐入了警探局的大楼停车场。

    车才挺稳,周末打开车门就冲了下去,根本不等劳伦斯直接冲上了眼看着就要关闭的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