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认识。

    不但认识,而且是这世上最亲密无间的人。

    蒙烈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说:“把右手给我。”

    她左手的伤都处理好了,虽然处理的时候有点痛,但处理完后一阵阵的清凉,特别舒服。十三听话的把右手伸出去。

    蒙烈抓住,又说:“会痛,忍着点。”

    “蒙烈。”

    “嗯?”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好看的丹凤眼定定的看着她,半晌,蒙烈低头,一边处理着她右手的伤一边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我想我们应该是认识的。”

    蒙烈轻声笑了笑,说:“原来你也不笨。”

    “你是鼎鼎最好的兄弟,我们肯定见过面。只是……我把你忘了。”

    “那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所以才觉得我们从前应该认识?”

    “我……”该怎么说呢,说梦中那些非常亲密之事?她说不出口,只是说:“你是不是养了一只大猫?她叫妞妞?”

    一直专注替她涂着药膏的人顿了顿,抬眸看她。

    还是十三。

    “是啊,它叫妞妞,不过它不是猫,它是猞猁。我听糖糖说她拿它的相片给你看过。”蒙烈说。

    “可是,在糖糖拿它的相片给我看之前我就对它有映像了。”

    难得她现在对他没有敌意且态度柔软。蒙烈语气不自觉的放轻柔,问:“除了妞妞呢?你还对什么有映像?”

    对你。

    这两个字差点冲口而出。斟酌片刻,十三迟疑着说:“还有海上明珠大酒店的9008房。”

    伤口正好都处理完,蒙烈把棉签、药膏放在床头柜上,依旧盘坐在地毯上,一双有神的丹凤眼就那么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