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攻防血战三将逞威

    狭路相逢,勇者胜!

    这句话在敌我拼杀的战场上最能体现。

    大唐尚武,初唐时期的唐兵,个个骁勇善战,他们无不经过严苛的训练,精于战场杀敌之计,而薛延陀兵生于草原、长于草原。草原上弱肉强食,草原人在幼儿时期,已经开始舞刀弄棒,扬鞭跃马,他们重视荣耀,以悍不惧死而著称。

    用一句话概括“唐兵善战、薛延陀兵骁勇,均不弱于对方。”

    在这种强强较量对决,只有勇者才能战到最后。

    失去了唐弩的远程压制,薛延陀兵已经对正门展开了全面的进攻。

    不下万余的薛延陀兵冲击着营门。

    在这寸土必争的营门处,每前进,或后退一步的代价就是生命。

    杜荷领着全军,针对如此疯狂的攻势,展开了同样强烈的阻击。

    他作为先锋主将,此刻站在这拼杀的第一线,对于全军的士气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此刻他头戴连云盔,身着明光铠,左手定唐刀,右手盘龙剑,刀剑挥舞间,就如《侠客行》中的诗句所说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他或许算不上最勇,但绝对是最飘逸的。

    在密集的敌人丛中,他就像一只狸猫,一直翩翩飞舞的蝴蝶。来回自如,刀剑痛饮敌人鲜血之余,自己却能够妙至毫厘的避开一切攻击。

    薛延陀的千夫长王魁并不认识杜荷,但那一身装束足以证明他是唐兵的大将。

    在战场上能够斩杀敌大将在薛延陀是异常荣耀的事情,一招手与麾下亲兵直奔杜荷而来。

    “当……”

    定唐刀让王魁的狼牙棒架住了,这把无坚不摧的唐王刀,连续斩断了三根倒刺,方才停止。

    狼牙棒在中原叫做“殳”,在春秋战国时代广泛使用,因为构造简单,威力强大,在异族草原是最受欢迎的一种兵器。

    王魁在薛延陀颇有勇名,狼牙棒下也有不少亡魂,见心爱的兵器让眼前的贼人随手一刀就断了三根利齿,眼睛都充起了血,爆喝一声,狼牙棒当头挥下。

    “呼”的一声。

    杜荷竟让这一击劈成了两半……

    不,只是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