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当下科举考试中,经义科目的常用书目,也是所有参与童生试的考生必须通读的书目之一。

    秦昭不记得自己是在何时何地读过这本书,但就在几个月前,镇上书院送来这本书让他誊抄的时候,他只读了几个段落,便觉得十分熟悉,甚至可以轻松背诵出来。

    这个时代已经有印刷本,只是由于售价过高,大部分学生用的仍是手抄本。

    陈彦安手里这本同样如此。

    誊抄的书册几经转手,难免有些错漏,而秦昭先前做的活,便是将书卷修订,补足错漏,再誊抄下来。

    但给书做标注倒是头一次。

    他先通读了前几页,将一些他觉得需要解释的词义句义直接标注在旁。而自己的理解和其他注解,则写在另一张毛边纸上,写完后再夹进当前书页。

    以作参考。

    这种方式,一是可以保持书卷的整洁清晰,不影响陈彦安在听课时做笔记。二是随时可以取出来,防止影响陈彦安自己的思路。

    景黎从头围观到尾,从惊奇到愕然,最后看得目瞪口呆。

    这人的学习方法……也太超前了吧。

    他不去做教书先生,不对,他不去考科举真是屈才。

    应当是对这本书理解得很透彻,秦昭提笔书写时几乎不需要思考,用了不到一个半时辰,便标注出了小半本。

    他放下笔,伸了个懒腰。

    秦昭没有打算将全本标注完。这其实是个讨巧的方式,帮陈彦安临时应付先生罢了。但未来那家伙还要读许多书,总不能让秦昭次次帮他。

    他需要自己学会,举一反三。

    景黎完全没想到这些,只当秦昭累了,终于可以休息。

    看了这么多天,景黎倒是能认得几个简单的字。但这本书写得晦涩难懂,用的字也复杂,他看了好一会儿,一个字也不认识,无聊地在木桶里打瞌睡。

    而且啊,虽然他知道秦昭是因为救命之恩才对陈彦安好,但他到现在依旧不喜欢那小子。

    他可忘不了那小子当初的出言不逊。

    景黎在水里重重的打了个哈欠,吐出一串泡泡。

    “早说过你不用陪我。”秦昭自然看见他打瞌睡的样子,低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