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娱乐圈,歌手的收入远远低于影星,一些大咖,拍一集电视剧,报酬就多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一部电视剧数十级,收入可想而知。

    然而作为一个歌手,现在唱片销量非常的低迷,表面虽然也有破亿元销量的,不过也都是自导自演。

    真正赚钱的就只能靠接一些商演,不过眼前的清风,是一位比较有性格的歌手,很少在商演看到他的身影。

    因此他可以说是两袖清风,不然也不至于会主动找上门来,估计经济方面也比较困难。

    “3000万保底?”

    清风都感觉自己有可能听错了,虽然他有才华,但是也不代表他就一定能挣钱。

    他犹豫了片刻,随后说道:“既然林总这么看得起我,以后我一定在贵公司好好的干,改掉我以前的一些臭毛病,公司怎么安排,我就怎么做。”

    “好,大鹏,先带清风去签一份合同,然后再给他安排住的地方,再配一辆车,接下来就开始正式给他做宣传。”

    林木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于这种真正有才华的歌手,他保持着自己的尊敬。

    不然如果只是名气大,只会唱,但心中无半点墨水,这种只是花瓶,他根本不屑理会。

    “姐夫放心,我一定把这点事情办得漂漂亮亮的,如今世人眼睛都是雪亮的,以清风的名气,我一定让他大红大紫。”

    大鹏拍着胸口保证,看样子他也对清风非常的欣赏。

    不仅仅是他,在场所有人,几乎都是如此。

    因为清风的作品,几乎每一首都赤手可热,传唱度非常高,深受老百姓的喜欢。

    不管专业的人说他的歌如何如何,但是只要老百姓喜欢,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就是最好的音乐。

    “林木……”

    刘芸出现了,看她略微有些气喘的模样,似乎是一路小跑进来的。

    “听说公司签约下了清风,他在哪呢?我可是他的歌迷,我要找他签个名。”

    刘芸双眼放光,没想到竟然忽略了林木,拿着笔和唱片,直接就小跑进了公司。

    林木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没想到刘芸作为国民女神,竟然还是一位歌迷。

    关键清风可是一个男的,刘芸这么热情的追上去,不得不让他有种异样的感觉。

    不过只是片刻,刘芸就出来了,她收好唱片,看着表情有些古怪的林木,立即上前抱住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