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说,咸国一统天下之前,此隐弊尚且可除,倘若天下一统,各股势力竞相私分利益,分的无不是自己的势力范围,到那🝶🏦🜒时再推土地新政以代之,恐再无可能。

    甚至那时举国上下志得意满而忘乎🇣所以,继续以当下新政推而广之,若干年后,人口增长与开垦土地必成内患,还请永兴侯明鉴。”

    要说这么些年来百里燕市面也见得多了,北半球的文明也好,宗伯泰💌的易算之法也罢,无不是令人大开眼🁐🄸界,却从没哪一桩事能给他以如此震撼的冲击。

    薛博林提到了最根本性的两个人😺问题,既🃨🚔📆人是一切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和资源,二是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人口增💤📵长却是无限的。

    此外薛博林已经看到土🅫🉣🉍地政策应该在人口较少时,普遍教育程度不高时,利益团体尚未大量繁殖之前,解决土🆒地的分配问♔🈊题,这个见解是超越时代,乃至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述。

    当年所推新的《授田🜙🂡🐔法》以低保田的形势规定了农民终身享有自留地的权利,并不得交易,此法其实是《均田法》的变相措施。🞬

    只是严苛制约了土地交易的权利,以及农业技术的完善。税法的有机调整,至少不会出现《均田法》颁布中后期天灾引发的土地颗粒无收,🃠🙊🈮而国家和地方权贵横征暴敛,令农民卖田,进而恶性循环,最后演变成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局面。

    新的税赋和土地法有机结合,辅以赈灾粮储和农业技术,即便灾年,💌百姓赋税只减少不增🏉加,加之国库充裕,能充分调动国内市场富人手中的囤粮和国外的囤粮,只要国家机构理论上是有效的,便不会存在大规模农民📛🛧🞭起义。

    但《均😖田法》的弊端是人人分有土地,但允许一定条件下买卖和兼并,而百里燕的《授田法》人人享有土地,死后收归😷国有重新分配,而生前不得交易,因此人口如若无限制暴增,土地终有一天是要分配完的。到那天,没田的人怎么办。

    因此百里燕在订🀫立《授田法》时,在序章中指出《均田法》了这一问题的潜在风险,但并没有提出解决措施,因为在二十年前的技术条件下,以及目前的环境,降低人口增长并不现实。

    但百里燕留下了后门,既低保田,而不是均田。低保田🟥🟒🜧充其量让人饿不死,而均田法是给予每户足够的土地,足够的土地便能供应农户足够的开销,其中也包括副🕹食品生活开销,甚至勤俭一些子女可以读私塾。

    而低保田的数量非常少,仅限于口粮上的饿不死,其他副食品生活用品不足以由低保田供应,因此需要向国家租赁,如此朝廷分配的低保田要比均田法🄟⚟少得多,只有均田法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

    而且当初订立《授田法》时,百里燕明确写入,国粮食亩产平均达到五石后,个人分配低保田的数量会削减,始终让底层百姓维持在饿不死的水平上,籍此刺激农民租赁朝廷📨土地的积极性,而不🞳至于因为科学技术进步,亩产暴增,令农民丧失劳动积极性。

    因此《授田法》中长期内没有均田法和人口增长的尖锐矛盾,但时代在发🁬展,人口会暴增,有限资源和无限🚒💸人口确实是未来的主要矛盾。

    尽管当下🝞🌔战争频发人口死亡率高,这个局面暂不会出现🟥🟒🜧,然天下一统之后,天下从此太平,人口恢复增长,不加以控制生育,土地🇛🙐迟早要分完。

    《均田法》之所以能在历代王朝早期建立起强力的秩序,是其满足了老百姓安稳度日的基本需求,后期由于人口的增长,农业技术的落后,天灾的不断,权贵倾轧以及朝廷横征🖵🖼暴敛众多因素叠加一起,最终促成均田法走向终结。

    《授田法》同是当年为解决人心和粮草的强力举措,同时今天看来也是临时⚖👜举措,并不能🏉最终解决土地的分🚒💸配问题。

    想到此处,百里燕又问薛博林

    “以薛公子所☫🂔见🀫,若干年后土地当如何变法,如何消除积🃧弊?”

    “回永兴侯,在下以为,当加大农业植物研究提,以升种子产力,同时以村为一个单位,以已分配的低保田做股,不💤📵论新添多少人口,减少多少人口,已经分配的低保田,划归本🙎村共有财产,以一个户口为单位平均分配,而村外的没有分配的土地则作为朝廷所有土地,以长期租期租给百姓耕种。

    如此村中自留土地所得粮食归村民所🉖有,🃨🚔📆亦可适当征收赋税,而朝廷土地则按先行税法征税,依据每年光景好坏与国情适当上下浮动,如此日后无论增加多少人口,朝廷便不再🖵🖼需要分配土地。

    不💦🔄过如此亦有弊端,如若村中人口大增,租用朝廷土地农民必然增多,长🁬此以往又将陷入授田法人人有田之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