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们在干什么?”我问博端格。

    那些姑娘一弯腰,一抬身,右手都垮了篮子。

    “摘韭花。”

    我想起羊肉蘸着的绿色酱汁,“哦,原来是这样得来的。”

    他让我再多跑几圈,不要总在一个地方踏着草地,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总是和他过不去,“我就要踩这一片草。”

    “草是草原最重要的家人。”他说。

    “牛羊马不才是你们最在意的吗?”

    “不,从来都是青草,牧场,土地。”

    他脸上是我所看不懂的对天地的敬重,那个时候他也只比我大三岁,可他比我聪明,比我看得远,他说,牛羊固然是草原人的钱财,但是没有一个草原人会把脚下踩的草排到牛羊之后,没有草覆盖的原野,这里就是一片荒地,如同雕题大漠那般荒凉。人人都可以践踏草木,但草原人和外邦人不同的是他们敬佩草地,守护草地。

    我跑快了到一边去,“那我换个地方踩,免得来年这块地秃了。”

    他笑了,在我身后跟着我一起扬起马鞭,“闭上一只眼睛骑马,你会学的更快。”

    我真的闭上眼睛,却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

    “损招。”我说。

    “嗯?”

    “你就是想看我从马上摔下来。”

    “我说的是真的。”

    “我才不信。”

    “那就算了。”

    我看他那么认真的样子,又试着闭上一只眼去骑马,先是左眼,后是右眼,果然在马背上越来越稳,生了根一般。

    “这是谁教你的?”我问他。

    “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