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梓君发了一个很标准的中央位置近点短下旋。

    这代表着他对待这场比赛的态度。

    “我知道你有入微,而我没有,但没关系。”

    “我听说一场真正势均力敌的高水平对局,一定是以防守姿态开局,以谨慎态度试探,以精准眼光寻找机会,再以雷霆之势发动进攻,最后,以刺刀见红的方式分出胜负。”

    “那我们就这么打吧。”

    理论上说,所有的长球都可以抢攻,所有的偷袭都可以被预判,所有的欺骗性动作都会降低发球的质量,唯有发得足够低足够转足够近点的短下旋,才是真正无懈可击的。

    理论上又说,在发球和接发球之间,当双方的控制力相当时,一定是接球的一方会先露出破绽。

    这是因为发球的本质是让球从不动到动,整个过程都是完整可控的。而接球的本质则是让已经动起来的球换一个模式再动,它的初始值你只能预估,只能适应,而不能做到绝对精准无误的判断。

    所以即便林梓君没有入微,他依然认为,现在的自己,在掌握发球权的前提下,是可以跟王超试试台内短球的。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他需要有足够强的抢攻能力,和足够敏锐的捕捉机会能力。

    因为理论上说,哪怕接球方更容易露出破绽,但是当对方的手感足够好时,这个破绽可能会极其细微,稍纵即逝,甚至让人很难察觉。

    所以他要在这个破绽出现的一瞬间抓住,再毫不犹豫的发动抢攻,并且,还要保证这种高难度抢攻的成功率。

    这种比赛策略以前林梓君是不会用的,因为那时候他打球极其理智,一切都遵循既定规律,他不会去做那种看起来太极限、成功率太低的事情,更不会在还有其他正常选择的时候去走这条非生即死的路。

    但现在,他想做就做了。

    面对这个发球,王超唯一的选择是摆短,他摆的同样是林梓君这边的球台中央近点。

    他并不认为自己的摆短有任何问题。

    够近,够低,够转。

    但林梓君毫不犹豫的出手了,一个狠狠的正手暴挑。

    注意,不是挑打,而是暴挑,这代表着这个球是没有后续的,他在做完暴挑姿势之后身体由于惯性而沿着胳膊挥出去的方向转动了小半圈,如果这时候王超能挡出一个超快的回头球,那么身体还陷于惯性中的林梓君是肯定没办法强迫自己的身躯急停变向去救球的。

    这正是一次非生即死的选择。

    但他选对了。

    林梓君暴挑成功,直接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