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三 十七世纪的防暴警
在后世名声赫赫的城管大队就这样成立了,对于那些钱前来看热闹的海南官绅们来说,这似乎仅仅是短毛们搞的又一出活闹剧。最初时他们并没有把这个由退伍老兵和瘸腿汉们组成的小团体放在心上,等他们发现所谓“综合执法”竟然是几乎涵盖了一切公权力时,城管大队的势力在整个南中国已经是无孔不入了,甚至于出现了那句著名的顺口溜:
“北有锦衣卫,南有城管队!”
…………
不过在这时候,刚刚建立起来的城管大队却还只是一支连正规武器都没有的“准”军事力量。因为这边对他们的忠诚度还不怎么放心,特别是庞雨——看多了那本《岗村宁次回忆录》的后遗症就是:总担心这些人中间可能会出现白天干城管,晚上换身皮就出来搞破坏的武工队。因此最初配发给他们的武器只是木棍子,连开了锋的刀剑长矛都不敢给。
“反正这些人主要对内,用来驱赶吓唬老百姓而已,杀伤性太强的武器本就不合适他们,打出了人命反而麻烦。”
——老解等人开头时对这个组织也并没抱太多要求。很大程度上,成立这个团体的最初目地只是为了容留那些无处可去的老兵,免得他们四散出去为祸乡里。因此尽管在武器库中还有不少缴获的明军绣春刀,红缨枪之类冷兵器,却一样不给。连弓箭都没有。
至于火枪那就更不用提了——实际上临高那边最近也在大扩军,兵工厂日夜不停加班生产,却连正规军的需要都难以满足,这边就算打报告申请也不可能顾得上。
不过在护具上,倒是充分体现出了现代人地防护意识——这主要是敖萨扬的建议。因为解席太忙没空,林峰庞雨各自要负责商政事务,张申岳吴季除了伺候那门青铜炮外。还要负责整理缴获到的所有明军技术兵器,看看其中有没有还能利用的——那可真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大明王朝的火器意识很强。但始终没找准发展方向,光官方武器目录上的火药兵器就有上百种,管用的却不多。张申岳以前大学本科学地还是机械,很多图样愣是看不懂。和吴季两人带了几个小学徒整天都不露面,当然顾不上管其它事情。
剩下胡凯和徐磊这两小伙子又都太不成熟……最后只好商定让台湾仔成为这支城管大队的首任长官。敖萨扬本人倒是挺感兴趣地,兴致勃勃接下了任务,并且提出许多看法建议。
在武器上要严格控制。护具方面则相对宽松些,敖萨扬干脆按后世防暴警察的标准来配备护具。当然在技术上简陋许多,不过南方地区有个优越条件——本地的藤条产业比较发达,各类藤具的编织技术非常成熟。于是他们大量订做了一批藤制品。
——用老藤条编织成的护胸甲和护裆裙,内部还衬有皮革,从上到下,包括小腿上都有护胫甲片,一整套全的。头盔则是类似于后世的藤编安全帽。脸部还可以放下护帘遮挡,穿起来整个一藤甲兵。再加上开有观察小孔地方木盾牌;一头粗一头细,长短类似棒球棍,可以悬挂在手腕上的大头短棒……十七世纪版本的防暴警察就初见雏形了。
这些藤制护甲在真正的战场上用处不大,碰到火枪子弹更是纯属摆设。所以不用担心本地部队利用它们造反。但用来抵挡街头地痞的石块,暴怒农民的粪叉。或是黑摊小贩的尖刀……这些东西倒是绰绰有余了。而且比起传统甲胄,这东西还足够轻巧,队员就算穿上全套照样能奔跑如飞,基本不影响速度,正适合用来对内镇暴。
唯一的缺点是比较怕火——诸葛亮火烧藤甲兵地故事人人知道。不过劳动人民的智慧确实非同寻常,那些实际使用者们很快用一个最简便的办法解决了这一难题——他们每次在实战时都往藤甲片外面涂上厚厚一层烂泥巴,虽然很脏,但确实能防火,至少普通火把火箭之类点不着。即使当真烧起来了,前后两片护甲也只是用插销连接。拔掉就能脱下。对使用者本身不会构成威胁——只要他保持足够的冷静。
“东西真是不错,就是这个价钱……”
地头蛇小军官王辛芝被任命为城管大队的副队长。当他第一次看见短毛大爷们为他们准备的这套护甲样品时,原先因为不能装备利刃而有些郁闷地心情立即变得开朗起来。作为一名打架经验无比丰富的乡下流氓,他一眼就看出,如果穿着这套装备出去打架……或者哪怕是打仗,只要不是碰上短毛大爷那种变态的火器,就绝对是占尽优势的。
只是随着样品的送达,报价单也被同时送来了——就这么一套藤甲,连同替换的备用甲片,头盔,护手护胫等,全身加起来要十多吊铜钱,对于习惯了只给发一把刀一套破烂战袄就算正规军的王飞将来说,短毛们仅仅为了让他们去打架就专门配备这套东西显然太奢侈。
尤其是当他听说这东西是标准配备,将来每个人都要发一套时,连同旁边几个本地军官,个个眼睛都直了——要知道这些城管队员每个人已经领了两套战袄制服;一双质量极好的千层底绑带布靴——后世解放鞋的仿制品;除此之外每人还领了两双劳保手套,也是用非常厚实的土布料制成;甚至于连内裤,汗衫和袜子这些私人用品都给发了。
“全部这些东西……在一个人身上少说也要花个三五十吊吧。短毛老爷们当真只是要我们对付地方土匪么?这怎么看着象是亲兵营家丁队地架势?”
王飞将地副手,一个名叫卢劲娄,外号卢二愣子的小军官则是满心欢喜——大明帝国地军队不是不花钱,只是当时普遍的军队建设思想:士兵只是消耗品而已。很多精良的甲胄,弩车,各种稀奇古怪的火药兵器……这些东西哪一件不比大头兵贵重啊。士兵么,随便找个村子进去拉一圈就有,除了支付些被克扣到极点的军饷军粮之外,普通士兵是得不到更多关注的。
只有一种士兵可以得到优越待遇:完全的饷银,足够的食物,最精良的武器和盔甲——当然是在主将力所能及范围之内。那就是主将的亲兵队伍,但严格说他们并不属于大明朝正规军范围,因为他们都是隶属于主将私人的奴仆家丁。
——明帝**队的战斗力,实际上是维系在一群家丁手里。就连鼎鼎大名的关宁军,按照吴襄老爷子后来向崇祯帝哭诉的说法:也就是靠三千名敢于死战的家丁在维系而已。在明朝士兵心目中,能够成为主将的私人奴仆,成为一名家丁,那绝对是最光荣的前途。
在后世名声赫赫的城管大队就这样成立了,对于那些钱前来看热闹的海南官绅们来说,这似乎仅仅是短毛们搞的又一出活闹剧。最初时他们并没有把这个由退伍老兵和瘸腿汉们组成的小团体放在心上,等他们发现所谓“综合执法”竟然是几乎涵盖了一切公权力时,城管大队的势力在整个南中国已经是无孔不入了,甚至于出现了那句著名的顺口溜:
“北有锦衣卫,南有城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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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这时候,刚刚建立起来的城管大队却还只是一支连正规武器都没有的“准”军事力量。因为这边对他们的忠诚度还不怎么放心,特别是庞雨——看多了那本《岗村宁次回忆录》的后遗症就是:总担心这些人中间可能会出现白天干城管,晚上换身皮就出来搞破坏的武工队。因此最初配发给他们的武器只是木棍子,连开了锋的刀剑长矛都不敢给。
“反正这些人主要对内,用来驱赶吓唬老百姓而已,杀伤性太强的武器本就不合适他们,打出了人命反而麻烦。”
——老解等人开头时对这个组织也并没抱太多要求。很大程度上,成立这个团体的最初目地只是为了容留那些无处可去的老兵,免得他们四散出去为祸乡里。因此尽管在武器库中还有不少缴获的明军绣春刀,红缨枪之类冷兵器,却一样不给。连弓箭都没有。
至于火枪那就更不用提了——实际上临高那边最近也在大扩军,兵工厂日夜不停加班生产,却连正规军的需要都难以满足,这边就算打报告申请也不可能顾得上。
不过在护具上,倒是充分体现出了现代人地防护意识——这主要是敖萨扬的建议。因为解席太忙没空,林峰庞雨各自要负责商政事务,张申岳吴季除了伺候那门青铜炮外。还要负责整理缴获到的所有明军技术兵器,看看其中有没有还能利用的——那可真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大明王朝的火器意识很强。但始终没找准发展方向,光官方武器目录上的火药兵器就有上百种,管用的却不多。张申岳以前大学本科学地还是机械,很多图样愣是看不懂。和吴季两人带了几个小学徒整天都不露面,当然顾不上管其它事情。
剩下胡凯和徐磊这两小伙子又都太不成熟……最后只好商定让台湾仔成为这支城管大队的首任长官。敖萨扬本人倒是挺感兴趣地,兴致勃勃接下了任务,并且提出许多看法建议。
在武器上要严格控制。护具方面则相对宽松些,敖萨扬干脆按后世防暴警察的标准来配备护具。当然在技术上简陋许多,不过南方地区有个优越条件——本地的藤条产业比较发达,各类藤具的编织技术非常成熟。于是他们大量订做了一批藤制品。
——用老藤条编织成的护胸甲和护裆裙,内部还衬有皮革,从上到下,包括小腿上都有护胫甲片,一整套全的。头盔则是类似于后世的藤编安全帽。脸部还可以放下护帘遮挡,穿起来整个一藤甲兵。再加上开有观察小孔地方木盾牌;一头粗一头细,长短类似棒球棍,可以悬挂在手腕上的大头短棒……十七世纪版本的防暴警察就初见雏形了。
这些藤制护甲在真正的战场上用处不大,碰到火枪子弹更是纯属摆设。所以不用担心本地部队利用它们造反。但用来抵挡街头地痞的石块,暴怒农民的粪叉。或是黑摊小贩的尖刀……这些东西倒是绰绰有余了。而且比起传统甲胄,这东西还足够轻巧,队员就算穿上全套照样能奔跑如飞,基本不影响速度,正适合用来对内镇暴。
唯一的缺点是比较怕火——诸葛亮火烧藤甲兵地故事人人知道。不过劳动人民的智慧确实非同寻常,那些实际使用者们很快用一个最简便的办法解决了这一难题——他们每次在实战时都往藤甲片外面涂上厚厚一层烂泥巴,虽然很脏,但确实能防火,至少普通火把火箭之类点不着。即使当真烧起来了,前后两片护甲也只是用插销连接。拔掉就能脱下。对使用者本身不会构成威胁——只要他保持足够的冷静。
“东西真是不错,就是这个价钱……”
地头蛇小军官王辛芝被任命为城管大队的副队长。当他第一次看见短毛大爷们为他们准备的这套护甲样品时,原先因为不能装备利刃而有些郁闷地心情立即变得开朗起来。作为一名打架经验无比丰富的乡下流氓,他一眼就看出,如果穿着这套装备出去打架……或者哪怕是打仗,只要不是碰上短毛大爷那种变态的火器,就绝对是占尽优势的。
只是随着样品的送达,报价单也被同时送来了——就这么一套藤甲,连同替换的备用甲片,头盔,护手护胫等,全身加起来要十多吊铜钱,对于习惯了只给发一把刀一套破烂战袄就算正规军的王飞将来说,短毛们仅仅为了让他们去打架就专门配备这套东西显然太奢侈。
尤其是当他听说这东西是标准配备,将来每个人都要发一套时,连同旁边几个本地军官,个个眼睛都直了——要知道这些城管队员每个人已经领了两套战袄制服;一双质量极好的千层底绑带布靴——后世解放鞋的仿制品;除此之外每人还领了两双劳保手套,也是用非常厚实的土布料制成;甚至于连内裤,汗衫和袜子这些私人用品都给发了。
“全部这些东西……在一个人身上少说也要花个三五十吊吧。短毛老爷们当真只是要我们对付地方土匪么?这怎么看着象是亲兵营家丁队地架势?”
王飞将地副手,一个名叫卢劲娄,外号卢二愣子的小军官则是满心欢喜——大明帝国地军队不是不花钱,只是当时普遍的军队建设思想:士兵只是消耗品而已。很多精良的甲胄,弩车,各种稀奇古怪的火药兵器……这些东西哪一件不比大头兵贵重啊。士兵么,随便找个村子进去拉一圈就有,除了支付些被克扣到极点的军饷军粮之外,普通士兵是得不到更多关注的。
只有一种士兵可以得到优越待遇:完全的饷银,足够的食物,最精良的武器和盔甲——当然是在主将力所能及范围之内。那就是主将的亲兵队伍,但严格说他们并不属于大明朝正规军范围,因为他们都是隶属于主将私人的奴仆家丁。
——明帝**队的战斗力,实际上是维系在一群家丁手里。就连鼎鼎大名的关宁军,按照吴襄老爷子后来向崇祯帝哭诉的说法:也就是靠三千名敢于死战的家丁在维系而已。在明朝士兵心目中,能够成为主将的私人奴仆,成为一名家丁,那绝对是最光荣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