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暮雪看了看手机,屏幕显示一点零五分。

    离下午上班时间还剩二十五分钟,离王暮雪内心的死亡线三点半还剩两个多小时,那么接下来的时间应该比较从容了。

    王暮雪拨通了刚才鱼七的那个号码,而后道“你准备到无忧了么?”

    “还没,不过应该快了,还有两个路口。”鱼七回答。

    “好的好的,就是麻烦你到了之后,再帮我确认下,你们同事最后合并到申报全套文件中的承诺书,务必是你今天给我的这份哦!”

    “呵呵,我知道,我已经跟同事再三强调了,日期的数字9是勾回来的那份。”

    “嗯嗯嗯,真是麻烦你了!”

    “别这么客气,本来这件事情我们也有责任,毕竟文件是落在扫描室,可能是文件放在打印机上掉了,同事太忙了没注意。”

    “我理解的,这两天是你们最忙的时候。”王暮雪笑道。

    “只要没耽误你们项目就好。”

    王暮雪跟鱼七随意再聊了两句后挂断了电话。

    其实柴胡的做法,虽说是以假乱真,但王暮雪也知道,他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如果不是鱼七把材料给自己送来,可能柴胡刚才就已经在扫描室找到了承诺书,也就不会逼得他最后狗急跳墙。

    而且,这份承诺书并非公告文件,仅仅只是给资本监管委员会递交材料的时候,说明一下申请文件可靠性,被质疑的可能性很小。

    王暮雪打开微信,重新仔细看了看柴胡给她发来的那张高清照片,同时与手上的原版文件对比了好一阵。

    不得不说,柴胡肯定是仔细练过浩德明的签字,至少签之前他认真模仿过。

    因为王暮雪看到两版签字几乎一模一样,如若不是大卫的日期,王暮雪也分不清哪份是真,哪份是假。

    而其实,一份文件的落款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很多时候就看当事人认不认。

    对于浩德明来说,他承认自己签过这样一份承诺书,就可以了。

    毕竟每个人都不能保证自己每一次签字都能签得一模一样,浩德明也很可能不会记得当时他是怎么签的,何况目前字迹十分接近,他亲口否认的概率很小。

    柴胡这么做,确实可以让这个项目顺利报上去,且所冒的风险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只不过很多时候,不是风险问题,也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性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