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又是一个无可辩驳的证据。

    兆焦注意着镜头下冼卿的脸,只见他波澜不惊,等原告律师说完后,道:

    “我记得刚才原告拿出了一个证据,是关于鞋印和鞋子的是吗?”

    “对。”

    怎么又提到这个?和目前的证人能有什么关系?屏幕里的人也一脸茫然。

    “鞋印确实能确定一个人的身高,独特的品牌logo也能确定鞋子,我的当事人确实有这样一双鞋,但是也不能绝对确定就是我的当事人出现在了那里。接下来,请所有人看一下屏幕……”

    公屏出现了一段视频,“这段视频是当时我的当事人所住小区她家对面的一个网红博主在晚18:00~22:30直播时无意间拍到的。”

    冼卿把视频放大,“可以看到在20时15分23秒,这里出现的人是我当事人的脸,穿着一条蓝色的裙子。接下来在结束时,也就是21时56分34秒时,她再次出现在了屏幕里,穿着黄色的外套。因此,可以证明这段时间里,我的当事人是可能外出了,但时间完全不够她从何安区到富华区甚至到景和森林公园。另外,”

    冼卿又把第一段视频放大播放,“请再注意看,我的当事人正拿着水果刀切水果,和刚才证据的水果刀可以看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指纹完全可以是在这时候印上去然后被有心人故意带出去的。”

    这个视频一出,顿时一片哗然,不少人都坐不住了,那也就是前面出的水果刀和看到的黄色外套的证据都有些站不住脚了。

    证据的真实性遭到质疑,对方律师也轻微的慌了,但毕竟有这么多年的出庭经验,多少还是维持镇定的,“虽然对方律师证据证明了时间,但是被告人不是独居吗?有人带走她的刀,她不知道?何况也不能排除她是在去的路上买了刀。”

    “据我当事人所说,”冼卿淡定地扶了一下眼镜,抬眼时露出了和海报里如出一辙的犀利的眼神,让人不自觉沉溺信服他,“当日晚上20:30之前,流火集团的总裁是在我的当事人那里的,她切水果也是为了给他吃。”

    对方律师:“…………”他没有想到,一句话竟然把他当事人兼上司给拉进来了!!

    流火集团的总裁脸色变得很难看。

    不敢看上司的脸,原告律师镇定道:“但我的当事人也有不在场的证据,还请对方律师以事实说事。”

    “是有不在场证据,”冼卿道,“但杀人埋尸也不一定非要凶手一人完成,也可以有帮凶。”

    “你这是主观臆测,还请你不要说这种意义不明不够严谨的话。”

    “当然。”冼卿又打开了第一个文件,也就是从交警那里调来的监控,“请大家看屏幕。”

    冼卿把其中一张图放大,模模糊糊看到了一辆出租车的图片,车窗完全是打开的,露出坐在里面的人的上半身,可以隐隐看到衣服是黄色的。

    作为目击证人的小姑娘脸色变了。

    “随后,我们联系到了这位出租车司机。”

    这位出租车司机被请了出来,法官问道:“你认识这位女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