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余笙微讯时,沈亦泽正在刷新歌榜。

    余笙的歌他听了,如他预料的高质量,但,也如他预料的不如《夜曲》。

    新歌榜上,《不说》的累积销量已突破30w,而《夜曲》仍徘徊在10w的关口。

    看见“你赢了”三个字,沈亦泽相当诧异,回复:“喝多了?你现在领先呢!”

    余笙:我清醒得很!不管最终销量如何,我认可你这首歌了,能得到我的认可,便是你赢了。

    一则:……

    现在的人,认输的姿态都这么高了吗?

    不管怎样,余笙的坦诚令他另眼相看,相比之下,上个月他死撑着不认输反倒显得气量小了。

    余笙:你是故意的吗?我上次发了一首说唱,你这次也发一首。

    一则:不是,没有针对你的意思,我只是觉得这首歌稳赢,所以才选的它。

    许久没有回复,沈亦泽能脑补出对方咬牙切齿几欲砸手机的模样。

    余笙:听你的意思,你还有别的可选的歌?

    一则:非常多,怕不怕?

    余笙:呵呵。你不要得意,我是为了让这场比试更有趣一些,才故意输给你的。

    沈亦泽笑笑,也不拆穿他,到底是个20岁的小女孩,给她留点脸。

    余笙:从下个月开始,我们用同种风格对决吧!

    一则:好啊!

    看着对方发来的“好啊”,余笙勾起嘴角笑了笑。

    天真的家伙,竟然敢跟“音乐万花筒”比风格。

    流行、摇滚、金属、蓝调、说唱、古典、爵士……她会的音乐类型多达十几种,她不信庄逸也有这个本事!

    她笑呵呵输入:“那我们轮着来,一人限定一次风格,你先。”

    一则:女士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