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个小女生群嘲了,听得懂的两人心虚低头,周墨却依旧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继续跟这彪悍妹子对视。虽然听不懂,但是听语气和看正经人他们的表现,知道不会有啥好话,说不得就是在嘲讽3个不会打枪的男人。

    “看个毛线,跟男人比打枪,简直就是班门弄斧。我们天生就带着枪把子出来的,你行么!”

    周墨反嘲,反正对方也听不懂。手潮不怕,但是嘴炮决不能输,再说要不是有林洺和顾菲菲在,谁输谁赢还真不一定。就算学枪的时间不长,但好歹也打了好多场‘真实战役’,跟你这玩票的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金发妹听不懂中国话,就问正经人:“他在说什么?是不是在骂我?”

    打死正经人也不敢照翻原话,得罪亨利且不说,话里面还带着一点黄色小玩笑,要是对方飙起来那可就前功尽弃,所以只能硬着头皮瞎扯:“不是的朱蒂小姐,我们的总经理在称赞你的美丽和高超的枪法。”

    金发妹很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让正经人转告周墨:“跟他说,一个男人练出再好的身材也不代表强大,要想不躲在女人身后,就必须先学会如何战斗。”

    说完便带着胜利的微笑离开了,从小跟着牛仔老爹,最佩服的就是铁骨铮铮的硬汉,而最见不得的就是躲在女人身后的软蛋。这个男人那么年轻,居然能请到这么厉害的女保镖,肯定是个有家世的少爷,就跟那令人厌烦的约翰一样是个花花公子,这种相似感更令她不知不觉地带上了各种偏见。

    莫名其妙装新手学了一天射击,最后也不知道跟亨利谈的怎么样了,不过第二天又得上山玩真实狩猎,真是令人感到无比枯燥。

    不是狩猎不好玩,而是这种利用武器的狩猎方式让周墨不太习惯。扎克一族就是利用速度和双手来捕猎的。而受他们的影响,周墨也习惯了这种狩猎方式,从来不曾借用武器。

    只可惜,身体能力跟扎克一族完全没得比。扎克的小儿子都能手搏巨熊,脚赛羚羊,简直就跟超人一样。人家是以天气野物为目标的,周墨却连普通野物抓起来都非常困难。

    第二天的狩猎队。又多了一批人,一个年轻的外国帅哥被临时组了进来。这个叫做约翰的人,显然是对朱蒂有意思,总是形影不离地跟在她的身边。

    按理说,这人长得挺帅,褐发帅哥一名。枪法虽然比不过朱蒂。但也算不错了,最难得的是骑马的本事称得上潇洒无比。看身边的保镖就知道身世也不差,简直就是一个高帅富的标准模板。

    可偏偏朱蒂就是瞧不上,一路上冷嘲热讽,就差没有用枪指着脑袋了。吃了无数记嘲讽,这个约翰居然没有发飙,依旧缠缠绵绵到天涯。修养算是不错了。换成周墨,早竖起中指然后各走各路了。

    因为不懂英语,所以就没跟着大部队,也省的看这种没营养的琼瑶剧。若是不幸被牵连其中,可不就成了都市小说中最常见的狗血情节?想想都觉得麻烦,还是落在队伍最后,感受一下异域的西部风情,就算是来过外国一趟了。

    队末之后是陆大海和毛魁。之前在机场交手过,身手不错。他们的任务是保护好周墨,自然是走哪跟哪。昨天不在是因为跟顾菲菲和林洺换班,不过看到周墨始终不愿意展露枪法,她们也就没有兴趣再跟了。

    三个人一起交流格斗的技巧,却对四散奔跑的猎物瞧都不瞧,更不会咋咋呼呼地就纵马追逐。

    很快队伍就到达了驻地。扎起一片小营地,然后开始烧火做饭。根据正经人的说法,这次狩猎活动要持续三天。这里算的上是荒无人烟,又是烈日曝晒。一连住上3天,对普通人还真是一个考验。没带李香蔻她们过来实在是一个正确的决定,要不然一路上都不够照顾的。

    食物都是现打的野物,大多是亨利跟他的两个枪友打的,周墨这一队却是什么收获都没有。正经人原以为亨利会分一些出来,没想到他们这个团队的规矩是想吃自己打,想分没门。

    这次出来没有带任何食物,只有3天的水源,总不能光喝水吧?

    正经人挠头了,然后赶紧来到周墨这里请两位军汉出手,趁着天还没黑打回一些野物。而在两人出去的这段时间里,正经人跟周墨说了一下这三天的处境。

    亨利跟朱蒂是一队的,另外两个老枪手一队,青年约翰跟他的三个保镖一队,而周墨、张乐山、正经人外加两个军汉是一队。四支队伍共同生活在这个营地里,除非有生命危险外,并不互相照顾。

    这个活动貌似是亨利发起的,野外生存考验,若是被淘汰了就只能回家,生意也很难谈下去。按照他的说法,一个领导者需要有面对艰难环境的勇气,否则就应该回家吃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