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辉肩宽腿长个高,天生就是个衣服架子,无论什么风格都能驾驭的很好,他的魅力不单单是俊美出挑的外型,而是身上散发的自由与沉稳相结合的矛盾气质,别说店员,连店里其他的顾客都不自觉地投来目光。

    “这两兄弟长得真好。”

    “弟弟可爱,哥哥帅,正好,真羡慕他们的父母……”

    “这件挺好,”林奇憋着笑,指了孟辉身上淡蓝色的T恤,衣服胸前印了个舔鼻子流口水的狗熊,“特别适合你。”

    “我也觉得很不错,”店员忙道,“青春时尚,颜色和剪裁都特别称你哥。”

    “那就这件了。”孟辉随意道,假装没看见林奇在偷笑。

    林奇越看那衣服越觉得滑稽,笑道:“晚上谢师宴就穿这个吧,特好看。”

    店员高兴道:“其实弟弟可以买一件小号当兄弟装啊,这样一起去谢师宴那肯定非常吸睛。”

    周围正看热闹的顾客不自觉地跟着点头。

    林奇的笑容僵住,“我、我就算了吧。”

    “我觉得这个主意很好,”孟辉上前,两只大掌落在林奇肩头,“去试试吧,弟——弟——”

    两只流口水的狗熊一起走出了店铺。

    孟辉修长的臂膀搭在林奇肩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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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奇垂头丧气地拎着装旧衣服的袋子,太气人了,小号只剩粉色,林奇在孟辉的威胁下不得已穿上了,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

    孟辉忍俊不禁道:“穿了新衣服,还不抬头挺胸?”

    “粉色……”林奇拉了拉衣服,满脸的不情愿。

    “粉色怎么了?很好看啊。”孟辉这话倒是真心的,林奇皮肤白,脸清秀,穿粉色颇有点美少年的意思。

    林奇叹了口气,“显得我太像初中生了。”

    “这不是粉色显的,”孟辉揉了揉他的头发,“这是个矮显的。”

    林奇轻瞪了他一眼,“不行,你回去,你也换件粉色的。”

    “我都穿身上了,再回去换?别为难人家了,”孟辉紧了紧手臂,“老老实实穿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