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店伙计巴巴帮李兴,目的就是多要几个钱,此刻见李兴眼神活,顿时收敛了怒容,摆摆手道:“好了好了,快去做活,以后切不可这样了,不然掌柜发现了,我也帮不了。”

    李兴又谢了几句,这才进入后院去工作。

    练血三重,力量强大,李兴只用了三个半小时,就做完了今天的工作。剩余的时间,仍然用于练血。

    待天色将晚之时,李兴走出院子,前往掌柜处,领取工钱。

    当初商定,工钱十天一结,如今已经是第十二天。

    李兴见到了掌柜,掌柜爽快地丢出一百八十个大钱,随口问:“叫什么名字?”

    “李兴。”李兴收了钱,回答道。

    掌柜上下打量了李兴一眼,笑道:“今日看做活有把力气,是不是练血的猛士?”

    掌柜本身虽未练血,却能看出李兴不凡,因此有一问。

    李兴并不隐瞒,点点头:“是,我已是练血三重。”

    掌柜微微吃惊,“哎呀”一声走过来,向李兴拱拱手:“原来李猛士!这几日亏待了!”

    并非人人都可练血,就算能够练血,也并非人人可以步入练血第三重。

    整个青云城,人口百万,练血三重以上的猛士,不超过一千人!也就是说,一千个人中,才可能产生一个练血三重和三重以上的猛士。

    练血三重,有千斤之力,一旦进入军伍,就是强兵悍将,极有可能出人头地,前途光明。

    所以,宝贵居的掌柜确定了李兴的身份之后,不敢怠慢。

    李兴淡淡道:“掌柜多想了,我只是前来赚点钱,与是不是猛士无关。”

    掌柜“呵呵”一笑:“李猛士虽这么说,但富贵居也不能亏了猛士。”他沉吟了片刻,说道,“李猛士若不嫌弃,可去我家中,做我那犬子的伴读,如何?”

    天元大陆的人,不仅习武,而且读书,有不少大家族,都是书剑传家。往往,那些修为高深的人,都是记忆力惊人,脑子异常聪明,一目十行,读起书来,当然也不差。

    事实上,天元洲内各地的文官,十有八九都是文武兼备。若仅仅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就算是文官,也不可能做到高位,这是旧例。

    李兴知道,做个伴当,比劈柴挑水轻松多了,而且时间也充裕,他想了想,点点头:“多谢掌柜,我可以做。”

    掌柜很高兴,笑道:“以后酬薪,每月三千钱,李猛士觉得合适吗?”

    李兴点点头:“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