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分时节,整个龙岗都跟着忙碌了起来,家主周莱正在组织族人们进行秋收,家主夫人郭袖香则是忙着将龙岗这一年来生产的各种仙器进行出口。

    如此忙碌的季节,却有着一处与俗世隔绝的圣地,没错,正是龙岗周氏的藏经阁。在这精美的书阁中,一个小小公子正在悠然自在地捧着本书,细细品味着。

    周文轩性格内向,不喜欢与其他人有过多的交谈,所以多半的时间都呆在书房之内,有时候为了方便甚至直接睡在书房中,经常一呆就是许多天不露面。不管是在龙岗周氏,还是在奉天盟,只要他一进书房,几天内都甭想再看到他,除非有人去喊他。

    长辈们经常说周文轩是一只喜欢嗑书咬墨的“小耗子”,一只钻进了书房就出不来的“嗑书耗子”。

    这一日,周文轩依旧是睡在了书房,所以一大早便捧起了一本厚厚的古籍。这时,书房的门被轻轻推开,周文轩以为是奶奶又派人来叫他了,所以便也没有太过在意。

    周文轩只是轻轻地说了一句:“你先出去吧,我再过一会儿就回去。”

    “咦,怎么还有一个人,你也是来打扫藏经阁的嘛?”进来的人是个女孩儿,瞧着应该会比周文轩大上一点。

    周文轩放下了手中的书籍,他打量了一下自己,原来是自己忘记了带袖标,所以这个女孩儿才会误认为他也是来打扫书阁的童子。不过没办法,周文轩从小就不喜欢奢华,尤其是在书阁这种他眼中的“圣地”,在来书阁时周文轩是能穿的多朴素,就穿的多朴素,所以才会忘了袖标。

    袖标是龙岗周氏用来区分族人和外人的标志,其上绘制着龙岗周氏的族徽,因为龙岗周氏的子弟以锻造工艺为主,所以平日里很少穿着道袍,这才有了袖标的诞生。

    周文轩想解释道:“你误会了,我不是来打扫书阁的童子,我只是单纯的喜欢这里。”

    女子说道:“你这孩子真奇怪,小小年纪却喜欢书阁这种古板的地方,不过既然在这里,那就一起来收拾吧。”

    “诶?不是,我...”周文轩见误会越来越深,便欲说清自己的身份,可是女孩却没给他这个机会。

    “好了好了,我不管你是哪里的童子,不过既然在这儿,帮帮忙总可以吧?毕竟这么大的龙岗周氏,有个互相照应的人是好事才对。”只见女孩儿伸出一只手去拉周文轩,由于周文轩体质的原因,所以他的身体柔弱得很,女孩儿这一下差点将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

    周文轩被逼无奈,只得放下书本,跟着女孩儿开始忙活。途中周文轩越想越气,因为他正看到最精妙的地方被打断了,他在想等他出去之后非要这个女孩儿好看不可。

    于是周文轩开始试探地问道:“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呀,为什么这么小就来龙岗当仆人呀?”

    女孩儿抿了抿嘴说道:“嘴真甜,姐姐叫莫子尧,要说为什么来龙岗嘛,大概是因为在这儿不会饿肚子吧。”

    周文轩追问道:“为了不饿肚子?”

    周文轩是龙岗周氏和奉天盟的两家宠儿,接触的也都是群人上之人,在他的认知里,人们的生活应该都是幸福美满的,自然不知道这世上还会有人为了填饱肚子而发愁。

    那个叫莫子尧的女孩儿说道:“是的,姐姐以前是个孤儿,一直靠着乞讨要饭,才能勉强活下来。这里很好,虽然天天都要忙活到很晚,不过总算能填饱肚子了,而且还全都是在外面吃不到的美味。。”

    周文轩听后点了点头,这点他倒是很认同,因为龙岗以锻造工艺闻名于江湖,所以族人们和下人们的工作量也都很大,不过相对应的伙食也是特别的丰盛。

    莫子尧又说道:“看你长得小小的,还挺可爱,以后我就叫你小豆子吧。”

    周文轩马上不开心了,他说道:“我才不小,我只是还没到发育的年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