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手之劳?”温国庆的脸上显现出一丝的自嘲“都要把命搭上了,这个举手之劳的确有些不同一般,要是换作别人,可能躲都躲不及,能够报个警,就已经很不错了!”

    沈科知道,温国庆此时的心里面的确对自己十分得感激,尤其是在自己的儿子被人撕票之后,温雨珊已然成为了他视之为最珍贵的掌上明珠了。

    偷眼间,沈科发现他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圈,这与几天前他在温雨珊的家里所看到的那个大老板,仿佛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那次第一次见到温国庆的时候,他还觉得温国庆很年青,连头发都没有变白,最多不过五十多岁的样子似的。

    实际上,此时的温国庆已然六十多岁了。

    “雨珊怎么样了?”沈科转移着话题,问道。

    “她还好,还在医院里,只是受到了点儿惊吓,别的也没什么!”

    “要不,我……我还是先去看看她吧?”

    “不用了!”温国庆道“她那个病房被单独地保护了起来,任何人出入都要检查,而且现在这种情况,我也不希望她再出什么事!”

    听到温国庆这么一说,倒是令沈科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人家是温雨珊的父亲。他也能够看出来,温国庆还是不喜欢他与温雨珊在一起。

    “伯父,您不是说有事找我吗?到底是……是什么事?”他追问道。

    温国庆转头看了他一眼,问道“你现在是在卡迪亚大酒店当保安队长,是吧?”

    “是!”

    “一个月的工资是一万块钱?”

    “是!”

    “如果我请你来作我的保镖,一个月给你三万块钱,你来吗?”

    沈科一愣,忽然笑了起来“呵呵,伯父,您这是在挖云总的墙角吗?”

    温国庆却一本正经地道“只要你愿意过来,云若娴那里,我去跟她说,她一定会放你的!”

    沈科相信他的话,毕竟在云若娴的眼睛里,温国庆可是她的大金主,也是卡迪亚大酒店的大股东,董事长发话了,她这个总经理又怎么可能拒绝呢?

    他想了想,却摇了摇头。

    “怎么?你不愿意?还是嫌钱少?”温国庆十分得诧异。

    沈科道“我这个人,没有长性!呵呵,别看我现……现在在卡迪亚酒店作保安,实际上也是暂时的,并……并没有准备干多久,或许过一阵子,我还会离开槐城,去别的地方!如果我……我接受了你的雇佣,那么以后只怕想走,也……也走不了了!”

    “你没准备在槐城长呆下去?”温国庆有些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