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带着猪扒,蹦下了抵港的飞艇。

    半人多长的一截真红之角被他扛在肩上,用油布包裹,看上去就像是一根粗大的棍子,招引来许多人好奇的视线。

    走在街道上的戈登,心中不由得庆幸。

    还好包装遮掩了下,否则围观的人数或许还会再多几倍。

    挤过人群,一路走到位于山腰中心区的猎人集会所,戈登用力推开了集会所的大门。

    不同于大街上的那些普通人。

    几位正在附近酒座上拼酒的猎人,无意间扫过此处后,眼睛顿时都直了,那根“棒子”就像是具有磁力般,牢牢吸住了他们的视线。

    “喂喂喂?!!那个难道是!”

    “是吧!那个形状!”

    几位猎人纷纷扔下手中的酒杯,快步跑到戈登身边,把他团团围住。

    这边的动静吸引了集会所大厅中更多猎人的注意,越来越多人围拢过来。

    这种时候要再遮遮掩掩,那可就是小气了。

    戈登咧嘴笑着,把“棒子”顿在身前,一把扯掉了包裹在上面的油布,露出那根仿佛被鲜血浸润的真红巨角。

    围观的猎人们顿时炸开了锅。

    “呜噢噢噢噢!”

    “真红之角!”

    “我就知道,是‘英雄之证’!”

    “话说小哥好年轻啊,一角龙可是五星欸?”

    “啧啧,比朱利叶斯那小子也不差呐!”

    “好像是叫戈登?之前看到他和安希尔在一起来着。”

    有人拍肩,有人敬酒,有人往戈登手里塞大块的烤肉,还有人偷偷在撸猪扒,集会所众人围绕着他俩闹腾了好一阵,才慢慢散去。

    而“戈登”这个名字,也终于在东多鲁玛的猎人群体间,留下了特别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