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锦丽一看见吃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赵氏也没见过这样的糕点,吃了一小块儿。香软蓬松,甜而不腻。

    叶锦丽已经吃得满嘴碎屑。

    叶锦夕一边给她擦,一边道:“娘,我突然有了一个新主意。”

    “嗯?”

    赵氏看向她,“你说。”

    叶锦夕冲她神秘一笑,“得让爹帮忙。”

    之前是她想差了。虽然以她现在的年纪与学识,不能写出什么跌宕起伏感天动地的话本子。但她可以写戏啊。

    而她爹,就是戏楼里的员工,天然的渠道,岂能白白浪费了?

    心中主意已定,数日后叶常安回来,她便将写好的第一个戏本交给了他。

    叶常安又是惊奇又是狐疑,“你何时会写戏本了?”

    叶锦夕早想好了说辞,“戏本都是人写出来的嘛,脑子里有故事就行。我写个梗概,娘帮我润色润色就成了。”

    反正赵氏知道她不是从前的叶锦夕,是她最好的掩护。

    而且她娘可是从权贵高门里出来的,所见所闻多了去了,偶尔会给女儿讲一讲,女儿由此激发了创作的灵感,也顺理成章嘛。

    果然,叶常安打消了疑虑。

    他将女儿写的戏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颇有些惊叹的意味。

    叶锦夕写的,是《梁祝》。

    但是结局她给改了。

    悲剧纵然能让人印象深刻,也比较富有感染力,却也让人徒生惆怅和遗憾,难免美中不足。

    其实这都是借口。

    最重要的原因是,叶锦夕不喜欢原著结局!

    有句话说得好,谈恋爱看五官,结婚看三观。千金小姐和穷苦书生,根本就不是同一个阶级的人,注定不会落得好下场。即便他们能冲破门第观念在一起,婚姻中的摩擦和出身所带来的阶级观念,也会让他们陷入矛盾和争吵中,在漫长的时光里,将那份纯真炽热的感情一点一点消磨干净。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貌合神离,同床异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