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陌刀铁骑,对上三千匈奴骑兵,没有一点困难。

    随着万夫长米天被典韦击杀,剩下的匈奴人,也都被杀死。

    只有数百人逃走了。

    陌刀铁骑的优势很大,但是他的劣势也很明显。

    不管是人,还是战马,都身披重甲,速度上远不如普通的骑兵。

    甚至一场战斗,都不能持续太长时间。

    半个时辰内,必须要结束战斗。

    即使每一匹战马都是上等战马,也坚持不了太长的时间。

    当战马承受不足的时候,重甲骑兵也就失去了威力。

    就算可以下马步战,可是每个人同样身穿数十斤重的铠甲,步战的时候非常笨重,还没杀几个人,就都累垮了。

    就算身上的铠甲再厚重,但是当变成一只动不了乌龟后,也只能任凭敌人宰割。

    三千匈奴人,从与陌刀铁骑接触,到战斗结束,前后加起来,不到一刻钟的时间。

    典韦从来没有打过这么轻松的战斗。

    以至于他抬头看了一眼战场,还有些不习惯。

    结束的太快了,不仅是典韦,其他两千人也是很不适应。

    他们之前都是军中的猛士,不是第一次战斗。

    可是今天的战斗,比他们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还要让他们记忆深刻。

    这一场战斗,对得起他们每天身穿数十斤重铠甲训练。

    虽然在和其他部队演练的时候,他们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强大。

    但是这一场真正的实战,让他们对自己的实力,更加清楚。

    这一刻,他们感觉,就算是面前是一座高山,他们也可以将之踏碎。

    他们就是这样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