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斯坦索姆?”

    从永歌森林的最南边离开,就到了斯坦索姆附近,这是一个繁荣而又😧🃲🛭和平的地方,被誉为洛丹伦的“北方明珠”。

    这里说起来是一个城镇,🔣但其实却已经有一个王国🇄🖀大小了,港口兵营等等🌪🁸🊧一应俱全,作为离奎尔萨拉斯最近的人类居住地,也经常会有一些高等精灵混入其中。

    此时,卡尔在交了一笔钱之后,已经进了斯坦索姆城内,他胯下骑着的是一只白色🚭🖦🔵的陆行鸟,这是凯尔萨斯给他的,这很有奎尔萨拉斯精灵🅞🇧🚻的🖺风范。

    卡尔到斯⚃🎲🕅坦索姆的目的很明确,其一,是为了得到关于那些兽人的情报,并且找🃖🗳☄到南下的最快方法;其二,就是打听那位传奇战士的位置。

    时至今日,卡尔已经快要十五了,但是他仍然🛬没有把握能同时面对二三十个高阶🃖🗳☄巨魔。

    人越多的地方,消息就🅩🉋🅮越多,而人最多的地方也肯定是那些旅店。

    卡尔将陆行鸟拴在马厩附近,也不管那里鸡飞狗跳,独自🜙🂥推开了旅店的门。

    “叮铃铃”

    门💮🕑上挂着一串风铃,旅店的老板看到他了:“哟,小伙子,还是个精灵,来来来,🚭🖦🔵进来🙰🎃坐坐。”

    卡尔笑道:“啊,谢谢。”

    “喝点什么?”

    “啊,额,有什么推荐的吗?”

    老板看了看🐇♔🈄他的脸:“哦,看起来你还没有成年🉴🋟?不过个子挺高啊,这样吧,我这里有闪金镇的葡萄和牛奶,哦,还有西部荒野💮🕌🈉的面包,来点尝尝?”

    卡尔:“额,嗯,好的。”

    长久在银月城的贵族生活🔣,🕨🌉让他一下子很难适应🉴🋟与人交流。

    不一会儿,老板就把东西拿来了。

    卡尔尝试着吃了两口,🅩🉋🅮虽然不如银月城的食物精细,但却也还不错。

    他又抬头⚃🎲🕅问道:“老板,如果我想要往南边去,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吗?”

    老板为难道🐇♔🈄:“🕟🊺🕕额,这个,我一辈子没有出过斯坦索姆,所以,额,你懂吧。”

    卡尔点了点头,继续吃喝。

    “嘿!嘿!尖耳朵!尖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