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末,在江南是晚秋,在漠北就是初冬,凛冽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割人,乌云沉沉压在铁灰色的绵延山脉,白狼水如黑色铁流缓缓流淌,寂寂无声。
这样寒冷的天气,以及随时有可能下雪封道的危险,一般不会有人外出,更不可能征战。但就是这样不宜征伐的时辰,就有一支数百人的骑队,一人双骑,人人裹面蒙头,止露双眼,顶风逆驰,奔行在白狼谷道。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这就是此次马悍中距奔袭作战的关窍。从白狼城到平冈,顺着一条曲折的白狼谷道,不过二百七八十、三百里不到。几百人的小股轻骑兵,一人双骑,快马奔驰,不过两天行程。
马悍这次亲自领队,随行的只有太史慈,而唐努留下守城,乌追则协助田豫攻打文成。这样让唐努很是不甘,向乌延部复仇,是他近两个月来做梦都想做的事。命令一下,他就急白了眼,再三请求出战。马悍只一句话就将他堵了回去:“要不你带队,我守城得了。”
唐努老实了,跟谁抢也不能跟城守抢啊。
太史慈还没有接受白狼营骑司马这个职位,只是以马悍的客卿身份随军作战。天寒地冻,路硬如石,飞骑奔袭,按太史慈的建议,最好一人三骑,并且要做好废掉两匹马的准备。不过当马悍拉过一匹赤色健马交给他之后,太史慈瞪着那生铁重型马掌,踏着亮闪闪的铃形马镫,从西城门直奔白狼山,兜了一圈回来之后,啥话都不说了。他此次随行出战,除了身为客卿,理所应当之外,更重要的是,他要看看。装备了这种新型马具的骑兵,是如何作战的。
但刚出白狼城,看到马悍绑在备用马身上那杆轻易不示人的超级重枪,太史慈目瞪口呆,比照手中的丈二长矛,又多了一个心思,再看看这杆霸王枪是如何做战的……
马悍一人四骑。白马银箭是作战马,只有开战时方才乘骑,黑马(从轲比能那里抢来的西凉健马)是乘骑马,还有一匹雄健大青马做为轮换。他的霸王枪与大量箭矢,则由一匹棕色的幽燕马驮负。幽燕马冲刺不行,但耐力十足。用来背负兵器最好不过。
这三百白狼悍骑中,有近二百正骑曾随马悍在小支山大破乌丸人,并且在汉戈寨攻防战中,多有出色表现,是白狼营的精英,也是最死心塌地的追随者。其中一百五十骑为弓骑,另有三十骑为重骑。每个重骑配两个扈从,其余近百骑为尚未转正的预备从骑。不过此一战后,只他们表现尚佳,可据功转为正骑兵。
正因手握这样一支忠心耿耿的骑兵精锐,马悍才豪气冲天敢以三百骑远袭右北平乌丸的老巢平冈。那里,足足有五千乌丸人,加上周边部帐超过万人,控弦之士不下三千。
三百袭击三千。这个险可不是一般的大。马悍天然喜欢冒险,否则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年间从一个身无分文的偷渡客,成为一个俯视红尘的大佬。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这样玩,这些精兵都是他的老底子,他不会全拿去拚。说白了,这次袭战。他要达到练兵、威慑的目的,损失要压到最低。所以,他要借力。
黄昏时分,在向导的带领下。骑兵队来到一处背风的山坳子。一个个筋疲力尽从马背下来,强打精神,松解马肚带,给战马喂食饮水。骑兵与步兵的区别就在于马,战马就是骑兵的第二生命,比手里的武器还重要。武器没有了,只要马还在,至少还可以逃,可是若马没有了,有再多的武器又有何用?身为骑兵,无人不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到打尖之时,无论再疲惫,骑兵们都要先把马照料好,然后才轮到自个。
马悍望着乌沉沉的天,估算了一下时间,离入夜至少还有半个时辰,他们大概有两个时辰休息,足够了。
马悍招呼太史慈与向导及一个小个子鲜卑人一块登上山坳高处,听向导介绍:“前方三十里就是平冈城,这里在前汉(即西汉)时是右北平郡的郡治所在,所以城池很大,足有三个白狼城大小。不过后来郡治南移,此城交给乌丸人镇守之后,这些胡奴只知享用,不知维护,几十年下来,那城墙早就残破不堪,到处是窟窿眼,豁口能挤进一个大活人……乌延的王帐就在城南,他不习惯住土屋,在城里照样搭帐子,真是个老蛮夷……”
马悍点点头:“城里有多少控弦之士?”
“回城守的话,不过二千人马,还有差不多一千人马分散在周围百里的各部帐中,如果趁夜突袭的话,乌延根本来不及全部召集起来。”
马悍微笑:“也就是说,我们面对的敌人,大约就只有二千,很好。乌延部总共有多少人口与牲畜?”
“回城守的话,平冈一带的乌延部有五百帐落,人口两万多,牲畜不下数十万……”
“哈哈哈,不错,鲜卑人给的消息,还是真全面啊。”
在马悍与那向导问答时,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个子鲜卑人。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没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着一牛皮护手,腰间挂着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皮囊,鼓鼓囊囊的。这人很沉默,除了对马悍极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与旁人交流。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马悍为什么叫上这个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鲜卑人动了,他从衣襟里摸出一个黑色的小哨,扬起脸,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竟生动起来。
哔——
这样寒冷的天气,以及随时有可能下雪封道的危险,一般不会有人外出,更不可能征战。但就是这样不宜征伐的时辰,就有一支数百人的骑队,一人双骑,人人裹面蒙头,止露双眼,顶风逆驰,奔行在白狼谷道。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这就是此次马悍中距奔袭作战的关窍。从白狼城到平冈,顺着一条曲折的白狼谷道,不过二百七八十、三百里不到。几百人的小股轻骑兵,一人双骑,快马奔驰,不过两天行程。
马悍这次亲自领队,随行的只有太史慈,而唐努留下守城,乌追则协助田豫攻打文成。这样让唐努很是不甘,向乌延部复仇,是他近两个月来做梦都想做的事。命令一下,他就急白了眼,再三请求出战。马悍只一句话就将他堵了回去:“要不你带队,我守城得了。”
唐努老实了,跟谁抢也不能跟城守抢啊。
太史慈还没有接受白狼营骑司马这个职位,只是以马悍的客卿身份随军作战。天寒地冻,路硬如石,飞骑奔袭,按太史慈的建议,最好一人三骑,并且要做好废掉两匹马的准备。不过当马悍拉过一匹赤色健马交给他之后,太史慈瞪着那生铁重型马掌,踏着亮闪闪的铃形马镫,从西城门直奔白狼山,兜了一圈回来之后,啥话都不说了。他此次随行出战,除了身为客卿,理所应当之外,更重要的是,他要看看。装备了这种新型马具的骑兵,是如何作战的。
但刚出白狼城,看到马悍绑在备用马身上那杆轻易不示人的超级重枪,太史慈目瞪口呆,比照手中的丈二长矛,又多了一个心思,再看看这杆霸王枪是如何做战的……
马悍一人四骑。白马银箭是作战马,只有开战时方才乘骑,黑马(从轲比能那里抢来的西凉健马)是乘骑马,还有一匹雄健大青马做为轮换。他的霸王枪与大量箭矢,则由一匹棕色的幽燕马驮负。幽燕马冲刺不行,但耐力十足。用来背负兵器最好不过。
这三百白狼悍骑中,有近二百正骑曾随马悍在小支山大破乌丸人,并且在汉戈寨攻防战中,多有出色表现,是白狼营的精英,也是最死心塌地的追随者。其中一百五十骑为弓骑,另有三十骑为重骑。每个重骑配两个扈从,其余近百骑为尚未转正的预备从骑。不过此一战后,只他们表现尚佳,可据功转为正骑兵。
正因手握这样一支忠心耿耿的骑兵精锐,马悍才豪气冲天敢以三百骑远袭右北平乌丸的老巢平冈。那里,足足有五千乌丸人,加上周边部帐超过万人,控弦之士不下三千。
三百袭击三千。这个险可不是一般的大。马悍天然喜欢冒险,否则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年间从一个身无分文的偷渡客,成为一个俯视红尘的大佬。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这样玩,这些精兵都是他的老底子,他不会全拿去拚。说白了,这次袭战。他要达到练兵、威慑的目的,损失要压到最低。所以,他要借力。
黄昏时分,在向导的带领下。骑兵队来到一处背风的山坳子。一个个筋疲力尽从马背下来,强打精神,松解马肚带,给战马喂食饮水。骑兵与步兵的区别就在于马,战马就是骑兵的第二生命,比手里的武器还重要。武器没有了,只要马还在,至少还可以逃,可是若马没有了,有再多的武器又有何用?身为骑兵,无人不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到打尖之时,无论再疲惫,骑兵们都要先把马照料好,然后才轮到自个。
马悍望着乌沉沉的天,估算了一下时间,离入夜至少还有半个时辰,他们大概有两个时辰休息,足够了。
马悍招呼太史慈与向导及一个小个子鲜卑人一块登上山坳高处,听向导介绍:“前方三十里就是平冈城,这里在前汉(即西汉)时是右北平郡的郡治所在,所以城池很大,足有三个白狼城大小。不过后来郡治南移,此城交给乌丸人镇守之后,这些胡奴只知享用,不知维护,几十年下来,那城墙早就残破不堪,到处是窟窿眼,豁口能挤进一个大活人……乌延的王帐就在城南,他不习惯住土屋,在城里照样搭帐子,真是个老蛮夷……”
马悍点点头:“城里有多少控弦之士?”
“回城守的话,不过二千人马,还有差不多一千人马分散在周围百里的各部帐中,如果趁夜突袭的话,乌延根本来不及全部召集起来。”
马悍微笑:“也就是说,我们面对的敌人,大约就只有二千,很好。乌延部总共有多少人口与牲畜?”
“回城守的话,平冈一带的乌延部有五百帐落,人口两万多,牲畜不下数十万……”
“哈哈哈,不错,鲜卑人给的消息,还是真全面啊。”
在马悍与那向导问答时,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个子鲜卑人。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没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着一牛皮护手,腰间挂着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皮囊,鼓鼓囊囊的。这人很沉默,除了对马悍极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与旁人交流。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马悍为什么叫上这个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鲜卑人动了,他从衣襟里摸出一个黑色的小哨,扬起脸,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竟生动起来。
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