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宫一别,他与她足足有三个月没有见到。

    不算多想念,就是偶尔看到别的与她一般相龄的女子进宫,会将她们做比较。🌢🀰

    她们个个温婉贤淑,知书达理,弹得一手好琴,🔋跳🞅👯的一场好舞。

    但闵家的那位三小姐,他派人打听过了。

    不识字,不会🐪跳舞,不会弹琴,也🊣💆🏣不👤会做女红。知书达理更与她不沾边。

    性🝡🌮格嚣张跋扈,蛮横不讲理,还爱欺负弱小。🖋

    听到属下对她🐪的形容,他忽然就忍不住笑了。

    唯有一个欺负弱小他是不信的。

    若🝡🌮是🏱欺负弱小,怎么可能会连自己的命都豁出去不要,非要去救一个小小的畜生。

    真正的🎚👬恶毒⚊欺凌弱小之人,本该不会👤这么善良才是。

    第🝡🌮四个月,⚊他终于是跟着锦煜去了🊣💆🏣一趟尚书府。

    本是奉父皇之命,前去京城查一件事。

    那是他第二次见她。

    不比第一面时的虚弱无力,无用🛾废物的靠在🞒他的怀里取暖。

    第二面的她,灵动活泼,在看到他🊣💆🏣时,笑眯眯的,露出两个俏皮的小虎牙,他看的有些失神。

    以为她认出了自己。

    谁知,她竟是冲着自己身边的锦煜笑的。

    她🝡🌮高兴的向⚊锦煜跑过去,兴高采烈的唤他煜哥哥....

    他不甘心🄋自己明明救了她,她竟🛾然🊣💆🏣一句客气的话都不与自己说。

    最后还是闵贤斥责她不许无礼,她才不情不愿的对他敷衍的俯身🙛🋃🖦算是行了个礼。

    他气的牙痒痒。

    这个没良心的小东西。